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沪建桥院工〔2019〕5号
关于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2019年疗休养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2019年教育系统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工会在校人事处授权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依法合规的开展调节身心的我校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经校工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我校教职工2019年暑期疗休养活动安排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本人;

2.2017831日之前入职且2018年未享受疗休养补贴的教职工。

二、补贴标准

根据2018年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合同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疗休养制度”的规定,在职在岗教职工疗休养费为:二年一次,一次性补贴2000元人民币。

三、疗休养地点及费用

序号

线路特色

地点

天数

 价格

(元)

补贴后自费(元)

 出发

时间

备注

1

长线

 新疆

双卧火车

12

5643

3643

2019.7.15


2

中线

 湖北恩施

动车

6

4398

2398

2019.7.15


3

中线

 福建霞浦

双动

4

2259

259

2019.7.15


4

亲子线

 内蒙

呼伦贝尔

6

成人:

2680元/人

儿童:

1380 元/人


2019.7.15

(不含往返大交通)

5

短线

浙江诸暨

4

1897+103

0

2019.7.15

大巴

6

短线

浙江临安

4

2321

321

2019.7.15

大巴

 承办

旅行社

 上海瀚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小龙 18918069826   

公司61525833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15日截止,615日前各分工会主席发送电子名单报校工会刘程颖邮箱。

五、疗养方式

1.校工会组团: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自愿报名参加校工会提供的疗休养团。

2.自行组团:如果6条线路仍没达到教职工需求,可由教职工牵头人按照疗休养规定自行组团,提前向校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成团。

3.个人自行疗休养: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上教职工视身体健康情况,可以自行选择疗休养地点,但需报名列入计划,个人自行疗休养报名截止时间为615日前,由各分工会统一统计报校工会审核。

六、要求

1.每团必须安排一名教职工担任领队,负责疗休养团所有事物。疗休养团成员在出团期间,要互帮互助,安全第一,要确保疗休养工作有序依规进行。

2.疗休养组团人数需有10人以上(包括10人)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方可成团。

3.必须与正规旅行社签订疗休养出团合同,合同原件及名单上报校工会审核。

4.返回后,由领队上报出团集体照片若干张和报道稿一篇交给校工会做为疗休养团工作汇报并在工会新闻网站发布。

5.出团旅行社在此项工作结束后,需交给校工会实际出行的所有疗休养人员名单及购买机票、火车票登记号作为备案。

七、特别说明

1.每条线路报名人数不足最少成团人数10人时,则与其它线路合并成团。

2.疗休养地范围仅限国内一地。

3.出境旅游不属于疗休养范围,不予报销。

4.团队或个人疗休养报销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不合规一律不能报销。

发票内容为“教职工疗休养”。

发票抬头:上海建桥学院,税号:52310000425700053X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发布时间: 2019-06-06 浏览次数: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