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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 |
万庆华、 | 王 苇、 | 吕 乐、 | 朱严林、 | 刘 彬、 | 汤以范、 |
李 牧、 | 杨真真、 | 吴国强、 | 张 磊、 | 陈 洁、 | 范新民、 |
林 恬、 | 郏丹红、 | 周万意、 | 查晓敏、 | 侯燕飞、 | 施荣瑜、 |
都海良、 | 夏国荣、 | 徐 磊、 | 高 东、 | 高 健、 | 高 雅、 |
蒋成凤 |
(6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吉启华、张家钰、周星增、施银节、黄清云、蒋威宜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主 持 | 参 加 | ||
4月8日
10:00—10:20 | 预备会 | 1 | “双代会”筹备工作报告 | 图书馆M617 | 徐皓刚 | 正式 代表 |
2 |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 |||||
3 | 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 | |||||
4 | 通过大会议程 | |||||
10:30—11:00 |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 1 | 通过大会日程 | 图书馆M612 | 夏 雨 | 主席团 |
2 | 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 |||||
3 | 酝酿讨论《大会表决办法(草案)》 | |||||
4 | 酝酿讨论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 名单 | |||||
10:30—11:00 | 代表组 分组 讨论 | 1 | 讨论、审议 《上海建桥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决议》(草案) | 详见大会须知(P2)各小组活动地点 | 各组长 | 各代 表组 |
11:00—11:45 | 主席团 第二次 会议 | 1 | 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汇报 | 图书馆M612 | 朱瑞庭 | 主席团 |
2 | 通过《大会表决办法(草案)》 | |||||
3 | 通过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 |||||
4 |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工作人员名单(草案) | |||||
5 | 通过《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
午餐(凭餐券) | 正式 代表 | |||||
12:20 | 大会合影 | 大礼堂 北侧广场 (靠近雷锋像) | 桑 正 | 正式 代表、 嘉宾 | ||
12:40—16:40 | 正
式
会
议 | 1 | 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情况,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 | 图书馆M617 | 潘秀玲 | 正式 代表 嘉宾 代表 |
2 | 宣布开幕,奏唱国歌 | |||||
3 | 上海市教育工会领导致辞 | |||||
4 | 校长工作报告 | |||||
5 | 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 |||||
6 | 第三届工会工作报告 | |||||
7 | 第三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 |||||
8 | 提案工作报告 | |||||
9 | 表决通过《正式会议表决办法》 | |||||
10 | 表决通过《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 | |||||
11 | 解读《工资结构调整方案(草案)》 | |||||
12 | 介绍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 | |||||
13 | 通过《大会选举办法》、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 | |||||
14 | 总监票人主持大会表决、选举工作 | |||||
15 | 宣布表决、选举结果;宣读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 审查委员会当选委员名单 | |||||
16 | 宣读大会决议 | |||||
17 | 党委书记讲话 | |||||
18 | 董事长讲话 | |||||
19 | 奏唱国际歌,宣布闭幕 |
朱 瑞 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校领导班子,向大会作报告,请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学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稳步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卓越建桥计划”内涵建设不断深入,内部质量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师资队伍数量结构持续优化,学校治理能力和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升,在全体建桥人的团结努力和不懈奋斗下,我们继续保持着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党建与思政工作更加深入,政治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开展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全校开展“喜迎十九大”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邀请校内外专家以讲座形式开展十九大精神解读、辅导学习,组织安排五次中央文件精神学习会,开展四次党委中心组交流学习、两次总支书记集中学习。干部率先垂范,坚持以上率下,35位校领导、机关干部联系班级,与师生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带动全体党员师生结合使命学、带着感情学、联系实际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入,十九大精神已成为全校党员干部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2.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进课堂进头脑。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保证。成立沪上民办高校首家马克思主义学院,探索实现从思政主渠道育人向“课程思政”立体化育人的创造性转化;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成立思想政治领导小组,印发《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思想政治专项整改措施》。二是推动思想政治平台建设。建成占地400多平方米的上海市高校首家雷锋主题纪念馆——建桥雷锋馆,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社会、扩大影响力的重地,接待校内外参观人员已愈万人次。创立“奉献中国”系列课程,至今已开展10讲,校长书记等组成讲师团共同讲授,现身说法引导学生树立奉献意识。增立了13个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27个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和7个服务学习项目。
3.校园民主建设取得新进展。召开第二届教代会第三届工代会第五次工作会,校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向大会述职并接受代表民主测评。举办工会干部“二级教代会工作”专题培训班,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4个学院召开了二级教代会。举办10次“校长接待日”活动,校领导直接倾听教职工的建言建议,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积极筹备“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
4.通过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连续14年第七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同时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认知、践行、传播——深入弘扬雷锋精神德育实践体系建设”荣获全国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奖。
5.坚持高位宣传态势,有效开展校园形象策划。传统宣传有突破。全年,人民网、解放日报等中央和地方媒体平台刊播我校新闻报道168条,超历年水平;信息报送多次被上级部门录用,其中关于建桥弘扬雷锋精神的专报被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呈报中央,并被中办单篇录用。校内新媒体管理加强,58个新媒体平台纳入监管范围,网站服务能力提升,建立网站评比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网站的管理主体责任。完成“新版学生证”的自主设计和印制,2017级新生换发了具有建桥特色的专属学生证。
(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本位观念增强
6.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以审核评估评建为契机,全面加强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一是教师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本学年抽查听课共242门次,其中综合评价为“优良”以上的占比87.6%。二是推进“以学生为中心”、能力本位、成果导向(OBE)教育理念的落实。以课程建设为基础,出台了11个OBE教学规范性文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学校人才培养标准实施并体现在每门课程教学中。加强课程梳理与排序,形成《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规划》。三是持续推进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工作。今年新增1个市级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个校级试点建设专业,校级以上试点专业达到13个。成功申报2门重点课程、1个中本贯通专业、1门精品课程、1门上海市优质在线课程;获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一项,获奖等级和数量居上海市民办高校第一。四是专业达标评估有序开展。网络工程、日语、新闻学等7个专业全部达标评估合格;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传播学等10个专业已陆续外审。五是召开2017年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近几年的教育教学经验,为学校下一阶段的教学工作提出了努力方向。
7.招生和就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2017年既定招生任务,今年我校计划招生5065人,录取本科生4345人,实际报到3983人,本科生报到率为91.67%;录取专科生892人,实际报到833人,专科生报到率为93.39%,本专科学生报到率较2016年有所上升。2017年专升本计划招生214人。截至年末,在校学生数已达16579人,其中本科生13956人。举办2017年上海市本科院校现场招生咨询会,沪上33所本科院校及部分外省市重点本科院校参加,为2万多名考生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二是升学就业工作再创新高。2017届毕业生3187人,就业率99.7%,签约率95.9%,“两率”创下近年新高。升学的总人数为151人,其中国内考研26人,较2016届有明显上升;专科生考取“专升本”125人。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2人通过专招录取为西藏公务员,20人成功考取三支一扶、村官,2人投身西部,成为支援西部志愿者。
8.学生本位观念进一步提升。以菁英学院、新生锻造营等特色项目为依托,加强学生骨干培养,提升学生“三自”能力;建立学生学习生活全程关怀制度,创新“生涯发展教育”课堂教学方式。加强精准帮困助学,全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878.69万元。注重第二课堂提升学生素质与能力,学术型社团的专业覆盖100%,加快提升第二课堂育人成效。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成立创新学院,整合全校资源,继续在创新创业课程、竞赛、项目三个层面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同时,发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作用,成功孵化超过30家创业公司。2017年也是我校学生在创新创业等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一年,全年学生各类大赛获奖235项,其中国家级78项,省市级155项。依托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完善学生学习支持,加强学风建设。制定《高等数学教学助理工作细则》,推动教学助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组织和开展多场提高学生核心竞争力的比赛和提升学习能力的讲座报告。以表彰先进为手段,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征兵任务超额完成,6700多名男生完成网上兵役登记,114名(男106、女8)学生光荣入伍,较去年也增长24%,我校连续六年获得“上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科研工作“稳中向好”,学科建设步伐加快推进
9.科学研究平稳提升,服务社会经济能力增强。科研工作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全年共获79项课题立项,其中纵向课题51项,横向课题28项;总立项经费417.3万,其中纵向课题立项经费250万,横向课题经费167.3万。项目及经费数均为历年之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04篇,其中核心期刊38篇,SCI、EI、ISTP30篇。编写专著9部。外观设计专利授权63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项,软件著作权授权9项,发明专利受理49项,共计129项,教师的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有所提升,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的人员数量明显增加,社会服务意识和能力有所增强。申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的数量和比例明显增加。
10.成功列入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对照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基本条件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基本条件,边申报、边建设,发现优势、突出亮点,找出差距、补足短板,取得了较明显成效。我校申报了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国际商务、工程(计算机技术、机械工程)两个类别三个领域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成功列入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规划。今年新增与江西财经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我校先后已有11名教师被外校聘为硕士生导师,7名教师申报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导师资格。
(四)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
11.境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学生境外交流数量稳步增加。全年共派出学生389人次,教师89人次,每次派出明确外派人数、目的等,力求派出效益最大化。完成98人次的境外来宾接待,参与组织协调的国际会议2次;学校通过座谈、调研和专题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与国境外高校联合举办的项目在课程引进上的要求。做好来校留学工作。2017年到校授课短期外籍教师18人次,在聘长期外教7名。2017年,我校国际学生工作继续稳步推进,来华留学生短期团组9个共147名。
12.以项目平台建设推动校园国际化。学校继续列入上海市暑期学校项目—中国围棋,2017年获批20万专项经费。学校继续列入上海市政府留学生奖学金项目,2017年拨付45万。经过三年建设,国际设计学院办学逐步走上正轨,开办至今累计留学生151名,其中在籍留学生37人,短期交换留学生114人;中国学生16名。2017年在校留学生共计84名。以语言文化为特色的交流中心选址图书馆五楼,已建成中德中心、日本文化中心、英语中心,为在校师生提供了更为充实交流平台。
13.校企合作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借力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促进专业与企业开展互动。聚焦中国制造2025,推动产教融合基地建设落实,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合作协议、共建协议以及服务协议的文本内容进行协商。在2017年分别组织学院专业开展了两个批次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第一批申报项目有7个项目获得立项,协调学院及专业力量,以项目为抓手为开展实操展示。
(五)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14.师资队伍数量结构持续优化。一是数量继续稳步增长。全年新入职教职工108人,同比增加27人。二是引进一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17年引进博士学位教师13人,同比增加8人,高级职称7人,同比增加2人,在引进人员时更加注重结构,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适应学校的发展,不断满足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申硕的需要。三是人员流动稳中有降。2017年离校39人,其中教师23人,人员流动数稳中有降,结构不断优化。同时,2017年继签合同214人。四是加强生涯指导促进教师发展。通过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激发教师进取热情,今年38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也大幅度提升。
15.人事管理机制制度不断完善。一是主动关心在读博士教师成长,在读博士教师中试行学术假制度,这一政策受到了在读博士的好评,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17年5名教师获得博士学位,今年又有一批骨干教师到国内外名校攻读博士学位。二是积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2017年国外访学1人、国内访学1人、企业践习2人;74人参加民办高校强师工程各类培训项目,3名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专业负责人培训;外国语学院孔辉获留学基金委项目赴加拿大学习3个月,19位青年教师获得2017年市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六)优化校园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16.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邀请校外第三方咨询公司作为体系建设与认证辅导,基本按时完成既定的建设任务。清晰二级单位工作框架,建立了一支约70人的内审员队伍,为加强业务能力,先后开展多次校内外培训。完成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梳理和各部门风险点梳理,完成全套四个阶段所有的体系文件,顺利开展一轮内审。
17.机关大部制改革全面实施。印发《关于实施第一轮大部制机构改革过渡推进工作的通知》,机关职能部门由原来18个整合为10部3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机关部门机构设置,增强管理效能,优化管理成本,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构建与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相适应、符合质量管理标准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8.后勤基建保障、安全教育管理双管齐下。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进入到桩基施工阶段,完成艺术设计学院工作室、建桥国际培训中心等30个装修维修项目的改造。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进课堂,全国优秀教师(刘伟山)带头备课。会务服务保障力度加强,成功举办国际心理论坛、拳击赛、图书馆馆长会议、烛光照亮未来山区学生建桥行、“临港建桥”围棋文化周等各类大型活动。
19.信息化建设助力办公办事变革。OA系统和业务流程又一批新的应用上线运行,合同管理、议题申报、意见收集等模块的上线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业务流程规范。经过了大量的磨合工作,基本实现了财务、采购、经费本整合联动,“建桥小星”已更新到3.0版。校内订餐系统也正式上线,校内师生用餐更加便捷。后勤信息化作为学校信息化先行先试的领头羊,如今已达到业界领跑水平。
20.与地区经济社会融合进一步加强。顺利完成上海市教师资格证笔试、研究生招生笔试考点组织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承接上海市政府、浦东团委等单位的18个培训班,不仅创造了经济社会效益,也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力。面向临港地区所有青少年推出围棋、击剑、舞蹈、国学、机器人少儿培训班,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今年累计获得地区80余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争取并落实60套人才公寓,争取住房租赁补贴公民办同等待遇。以基金会为平台加强资金募集工作。基金会全年共实现总收入98.99万元。
21.图书馆服务教学科研能力不断提升。新增图书5.7万册、电子图书2万册,纸质图书总量达146.7万册;电子图书总量达21.2万册。数据库新增7个,已达97个。全年到馆人数52.7万人次,人均借阅5.8册。数据库访问总量1331万次。其中商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人均借阅靠前。为加强基础管理,方便读者检阅,图书馆还完成约60万册图书的倒排架工作。
二、学校工作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
一是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够完善,质量不够高,特色不够鲜明,标志性成果还不多。
二是师资队伍数量结构质量差距明显。师生比较高,教师数量与日益增长的学生规模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较为缺乏。
三是离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条件差距较大。在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均经费上存在较大缺口,同时在博士学历教师比例上也存在一定差距。
四是对外合作办学风险显现。前几年陆续开设的几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展到目前,存在学生管理、课程计划、出国出境等方面的问题,对外合作办学的风险日益显现。
五是师德师风、教风学风没有明显改进。
六是学生安全问题仍需引起进一步重视,发生学生意外伤亡。
针对存在的不足,2018年,学校工作要根据问题导向,继续加大力度,下大力气,发挥优势,补足短板。
三、2018年学校工作设想
2018年,学校工作要围绕“调研年、评估年、建设年”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定位,坚持“质量核心,教学中心,学生本位,教师主体”工作方针,遵循“育人为本,教学为本,本科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继续实施好卓越建桥计划,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着力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
(一)加强学习,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扎实推进从严治党,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将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针对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并形成措施清单,加强系统性、完整性思考,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指导学校顶层设计,推动学校改革发展。
——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
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引导学生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现实根基、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历史定位和现实指导意义。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争取列入市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培育单位,加强思政选修系列课程《奉献中国》的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建好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举办雷锋精神与高校思政工作学术研讨活动,加大对雷锋精神的研究和宣传工作。依托实体雷锋馆,建设网上雷锋馆,整合教育资源,继续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以评促建,持续凸显教学中心地位
——全面落实审核评估迎检准备
继续推进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加强对日常教学过程资料的规范整理,组织各学院进行教学状态分析并持续改进。做好各部门自评综述的撰写、问题查找和整改工作。加大力度推进专业达标评估,做好网络工程、日语、新闻学等7个专业的外审后续整改工作和软件工程、传播学、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外审组织工作。
——扎实推进试点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完善学校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对标《上海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一流本科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和目标,立足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方向,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优势、特色的专业群,持续推进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对已有的13个试点专业,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其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稳步提升试点专业的数量,发挥规模和辐射效应,全面提升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注重优势特色专业的立项与建设工作,针对条件水平较好的专业,给予立项评审与建设的支持。推进以专业建设为主体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加快学科专业布局结构调整步伐
立足办学定位,坚持需求导向,新增一批契合市场需求的本科新专业。鼓励支持二级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按照市教委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实施意见,根据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利用新校区二期建设的机遇,紧密对接上海市,尤其是浦东新区以及临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申报新增一批符合需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以优化学校办学资源,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以“对接一个产业或行业需要,对接若干企业或一个龙头企业联合办学”的思路,把新增本科专业从一开始就按照特色鲜明的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要求开展申报和建设工作。
——推进成果导向能力本位的课程建设
继续对所有课程进行达标及重点建设,继续开展能力本位和成果导向的课程建设,注重对11个OBE教学规范性文件的落实;继续深化以过程性、多元化、多样化为导向的1+X考核方式改革。开展以记录课程教学过程、测量教学目标达成度、侧重课程反思改进为内容的课程教学改善历程报告工作方法改革。关注课程思政和“创新教育”指标点的落实。
——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工作
加强对中兴ICT、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评估,及时分析、总结合作过程中的得失,夯实合作项目的成果,建出成效,办出特色。进一步发挥企业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逐步促进企业从单纯用人到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转变。对现有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在确保一定数量的前提下,加强合作内涵、层次、质量和实效。
——探索打造统一的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和体系
充分利用校内、校外两种资源,构建本科四年阶段式、一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增开创新创业选修课,开展专业综合实践项目建设,推进创新意识在专业课教学中的渗透。着力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锻造成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平台,聚焦第二课堂,使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形成联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汇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等各级各类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尤其是在高年级阶段,探索建立既不脱离专业学习又相对独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学生自主活动平台,让优秀学生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方面脱颖而出,助力学校应用型本科专业建设和学校品牌传播。试行灵活的学习制度,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支持学生休学创业。
(三)激发活力,深化人事制度综合改革
——切实加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人才引进方面首要保证“审核评估”“申硕”“教育教学质量”三项中心任务,将师资队伍建设的计划分解落实到专业(学科)及重点课程,优化配备结构,构建优势团队,重点做好高层次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企业背景的优质教师以及退休返聘教师的招聘服务工作。严格相关指标比例,积极储备优秀人才,做好多层次招聘、全方位培训及灵活的人才引进推荐奖励政策(伯乐奖管理办法)。加强新进教师职前、职中培养培训,严格执行新进教师的坐班和助教工作。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继续做好青年教师提升学历学位、专业发展工程和强师工程工作。继续实施“优秀青年骨干人才计划”,做好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拔和教育轮训。做好兼职教师的选配、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继续探索人事薪酬分配改革
巩固和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教师“分类要求、分类培养、分类考核、分类发展”的分类管理上力求有新的突破。挖掘薪酬分配的潜力,优化薪资结构体系和分配方法。充分体现能上能下、多劳多得、薪随岗走的工资改革策略。继续完善引进博士的薪酬体系及其配套政策。改革特殊劳动关系薪资模式,加强教职工福利和奖励,探索重点人群的中长期薪酬方案。
——制定完善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的文件精神,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制定和施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突出教育教学业绩,鼓励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定位和民办学校特色的、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
——不断完善岗位编制与人员管理
在综合考虑兼职教师聘用的前提下,以学生规模为主,兼顾其他因素,科学核定二级学院的教师编制总数。选择若干二级学院开展试点,施行以编制总数为依据的教学工作量总包干制度。对照各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核定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推进大部制改革。完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基础性资料,完善人事档案管理,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为契机,系统性的组织编制、修订“岗位说明书”,纳入ISO体系文件并使之发挥实效。确保年内完成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重点岗位人员的岗位说明书修订工作。
——优化目标责任制考核方式
梳理二级学院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将其中主要工作的考核纳入卓越建桥计划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之中。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卓越建桥计划管考范围和工作内容,析出常规性工作,强化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建立起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等客观性考核结果为主的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职能部门的定位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科学的职能部门和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施行学院和教师个人考核相结合的科研考核管理。
(四)以生为本,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不断提升学风建设的有效性
将学风建设相关指标进一步细化,将“上课出勤率”“补考缺考率”“考研率”“四级通过率”“科技创新”等作为学风建设的“五项指标”对二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实效进行考量。定期研讨学风建设过程中存在和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完善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教学助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推进高等数学、英语及专业基础课助教的设立,改进早晚自修的形式并不断提升效果。
(五)把握重点,搭建强而有力的服务保障体系
——深入推进卓越建桥计划和质量体系建设
根据新的二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和关键绩效指标,继续做好卓越建桥计划年度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的落实与管考。组织落实年度质量管理评审,完善内审机制,适时接受外部审核。继续开展内审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梳理风险点和利益相关方要求。继续做好质量管理文件体系建设,编制质量工作白皮书,建立持续质量监控机制。
——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探索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要从形式的改变转变为方法的变革,要从技术辅助手段转变为交织交融,要从简单结合物理变化转变为发生化学反应。探索基于质量标准,实现课程O2O线上线下融合、面对面教学和在线学习相结合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
——做好学校分类管理的选择和平稳过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协助董事会认真做好学校分类属性的选择和申报工作,确保学校过渡阶段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
——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检查
明确“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任务责任,深入调研“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摸清现阶段仍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解决方案。检验各项任务及分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与实际成效,分析主要指标和工作的完成情况、主要难点。对已经基本完成、明显难以完成的发展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各位老师,学校的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保持建桥人开拓进取,努力奉献的创业精神,扎实推进学校重点工作,努力使学生有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说“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同样,成绩也是奋斗出来的!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推动实现新时期建桥发展的新篇章!
夏雨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
我代表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报告,请代表们审议。
总结过去六年的工作
校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自2011年9月开始,在学校党委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董事会和行政充分的关心、支持下,能够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能够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凝心聚力、服务大局。能够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校内民主管理、评优评先、文体活动、关心关爱等,推进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了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教职工荣校爱校的凝聚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学校追求卓越和建设高质量应用型大学的路上,充分发挥了工会的“参与”“教育”“维护”“服务”四大职能。
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教代会、工代会运行顺畅
“双代会”是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广大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发挥主人翁精神的重要平台。6年来,“双代会”每年召开,运行顺畅。建设注重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教代会职能发挥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深入推进,《上海建桥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规定的“教代会五项职权”全部到位。在建桥学院这样一所高速发展的民办高校,“民主、公开、透明、共同参与”成为学校和教职工达成共识。
1.制度建设为先
2011年起草、组织修改并提交教代会通过了《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工作实施细则》、《上海建桥学院教代会实施细则》等两份指导学校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文件,成为实行民主管理道路前进的重要基石。
2.坚持务实、创新的理念着力挖掘教代会职能
(1)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发展大计。《校长工作报告》、《学校的预决算报告》、《十三五规划》、《卓越建桥实施计划》、《学校关于2015年临港搬迁相关举措的说明》等都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听取意见。充分保证学校重大问题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教职工有了参政议政的主人翁意识,有效的保证了学校工作顺利运行,营造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务方案,不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不予实施。2011年开始,连续五年的《工资增长方案》都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在教代会上进行了表决通过。教代会不走过场,遇到问题不回避。2011年10月13日上海《劳动报》整版报道“上海建桥学院教代会上无记名投票通过工资改革方案”,建桥学院成为上海首家以教代会形式通过工资改革方案的民办高校。
(3)民主评议校领导。我校教代会自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起开启了这一职能,校领导在每年的教代会上述职并接受代表测评。这一举措得到了市教育民办高校党工委、市教育工会及全体教职工的高度评价,极大地推进了学校的民主进程,对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对调动干部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4)2015年教代会无记名投票选举职工董事参加学校董事会。
(5)2016年教代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合同》、《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迈出了民主管理的重要一步。
3.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
二级教代会是学校校级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拓展,它为教职工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发表意见建议创造了更为直接的机会。在学校内部管理下移的大背景下,二级学院权责利进一步充分的情况下,二级教代会也要发挥必要的作用。2014年开始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成熟一个召开一个。目前有4个二级学院机电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学院试行了二级教代会制度,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综合改革方案,教职工们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权力,这是对院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益尝试,进一步推进了我校民主管理的深化。
4.重视提案工作
“双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建言献策的重要载体。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61件。提案工作小组对所有提案认真梳理,根据合理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将提案分为立案办理和作为一般性意见建议办理两类。通过校长办公会会议部署,通过各承办部门努力,所有提案均已处理完毕;其中大多数提案基本有落实,对于少数一时难以落实的提案,也基本做到了给提案人明确回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3.1%。
二、维护教职工权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
工会始终把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
1.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是体现教工劳动权益的一种合法而有效的载体。在学校行政和董事会的鼎力支持下,2015年1月校工会代表教职工首次与学校制订了《上海建桥学院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签订《集体劳动合同》,2016年进行多次协商,对该“暂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进行了修订并在“双代会”审议通过。这一成果经验在上海民办高校中发挥积极的示范辐射作用。
2.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
女教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2015年学校成立第一届“妇女工作委员会”,成立妇委会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女教工的作用,打开了学校广大女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也能更好地、更有针对性的维护教职工多方权益,促进女教工发展。妇委会和工会女工委协同开展女教工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育、评选、宣传学校、教育系统、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先进极集体和个人,每年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先进表彰大会并举办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深入女教工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夫妻纠纷,维护女教工在家庭里的合法权益,当好女教工的“娘家人”。持续深入关心女教工身体健康,坚持每年组织女教工有针对性的多项检查,每年定向走访慰问女教工。丰富女教工文化生活,举办各种烘焙、美容化妆、艺术插花沙龙、讲座,提升生活品味和艺术素养。布置温馨的“妈咪小屋”,方便哺乳期女教师、也为教职工低龄子女提供了一个嬉戏游玩的室内乐园。妈咪小屋荣获2017年度上海市五星级“爱心妈咪小屋”称号。
3.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
为保障建桥退休教工的权益,2013年工会牵头成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任主任,协助校党委组织部成立“退休教工党支部”,校工会副主席任党支部书记。为退休教师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组织老同志“重阳节”返校活动;每学期一次线下党组织生活会。这些举措有利于提高退休教工的福利,搭建相聚叙情、关心学校发展、党员学习平台,提升教职工的归属感。
4.设立“校长接待日”
这是校工会经过基层调研之后,为教职工与学校领导搭建的交流沟通平台,多名教职工通过这个平台及时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校领导也及时了解和倾听了来自基层的声音,对教职工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了解答和解决。校领导们尊重民意、虚心听取意见的诚恳态度得到了教职工们的欢迎。
5.深入基层调研
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校工会于2016年深入基层走访了8个学院,访谈了几十位教职工和院领导,了解教职工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对临港校区政策运行的意见、对民主管理的认识和想法等,整理出20多条建言建议反馈给校领导,为校领导制定学校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提供了参考,更为校工会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提供了依据。
三、搭建岗位建功平台,营造尊师重教环境
工会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载体,扬优良师德,展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风采。
协同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开展教学竞赛、板书大赛等师能提升活动。为教职工搭建岗位成才平台,助其在教育教学一线建功立业。
学校工会与集团工会协同,选树先进典型,几年来,10位优秀女教师分别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称号、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称号;4名青年教师分别荣获第二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和优秀奖;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室等4个集体分别荣获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称号;校财务部、校长办公室分别荣获上海市社会系统“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还有42名女教师荣获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称号,10个组室荣获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四、扎实开展服务保障工作,满足职工多层次需求
切实解决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体现人文关怀,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途径,深化服务内涵。
1.组织教职工体检。
校工会负责遴选体检单位、体检项目,每年9月—12月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从200元增加到460元,体检项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多项,体检点从5个增加到9个,方便了教职工。
2.组织灵活多样的教职工疗休养。
依据上海市教育工会有关疗休养工作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组织教职工们在紧张工作之余参加休息休养,走近大自然,放松身心。创新疗休养组织办法,采取学校工会组团、部门工会组团、超过年龄段(女超60岁,男超65岁)自愿自行疗休养等办法。灵活的疗休养方式深受教职工们欢迎,已有783人次参加疗休养。
3.推动教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16年前,根据《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用校工会托管的爱心基金补贴教职工的门急诊和大病补贴。“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成立于2007年9月,由学校拨款100万元作为投资本金,所有投资收益与教职工捐助的爱心基金共同用于本校教职工生病补贴或困难补助。为了使教职工有一份安心的保障,有效地帮助患病住院的在职职工减轻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的经济负担。2016年学校开始建立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工的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工会完成了保险单位、险种的遴选、组织购买等、组织理赔等工作,费用采取学校、工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费用原则,邀请新华保险进校为教职工进行保险理赔讲座,并每季度请新华保险进校为教职工办理医疗理赔。
4.每年为全校教职工送上生日慰问。
校工会在教职工生日时全校教职工送上150元(2018年开始上升为240元)生日蛋糕券和生日祝福,使教职工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关爱。
5.冬送温暖夏送清凉。
每年春节精心为教职工选购春节慰问品,暑假为工作在一线教职工发放清凉食品。使教职工感受到了传统佳节的喜悦。
6.关心关爱生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
工会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教职工提供帮助,每年对困难教职工的生活情况以及教职工的医药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资助。校工会以及各级工会会同党政领导及时看望生病和生活困难教职工,寒暑假到教职工家中慰问,走访患重大疾病教职工、生活困难教职工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教职工109人次。
7.及时为新入职教职工办理会员卡和工会会员服务卡注册工作。
工会会员服务卡是2014年上海市总工会推出的服务职工的实事项目,它是上海工会会员身份的标识,也能通过该卡的使用享有工会组织提供的专享基本保障。校工会高度重视办卡工作,每年及时为我校新进教职工办卡和工会会员服务卡注册工作,使所有教职工只要激活服务卡,就能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各种优惠。
8.尽力帮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园难题。
从康桥到临港,工会在尽力解决教师子女入园入学这一教职工民生问题上,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工会多次专程拜访、协调沟通浦东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临港外来人口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情况,了解政策;为教职工和子女办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变更等手续;建立与周边基础教育学校的定期走访、校长园长到校交流座谈等机制,以期满足学校教工子女对不同教育资源的需求。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帮助稳定师资队伍。工会先后66位教职工和子女办理了人户分离登记、居住地变更等手续。2015年—2017年共为50多位教职工子女解决了在临港地区入学入园难题
9.承担教职工购买临港限价商品住房工作。
2016年与校办一起承担了临港管委会拨给我校教职工100套限价商品住房的分配工作。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难度高,是矛盾聚焦点。为了公平公正地把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到教职工手中,先一步深入学习有关临港管委会限价商品住房政策,吃透精神,组织教代表组长、校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等多次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限价商品住房分配政策制定并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为200多名教职工做了统计和材料初审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打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健康积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校工会组织开展了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1.组织开展文艺活动。举办了“中国梦.建桥梦”歌咏比赛、“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文艺展演”;组建教工合唱团参加上海高校合唱展演会、“党的光辉照我心”综艺展演;组织教师参加上海市教育工会教工“三笔字”及国画大赛,展示了建桥教工的形象和风采。
2.组织开展体育活动。举办校乒乓球、校羽毛球、学校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环临港四校徒步走、文明健康欢乐行”活动;组队参加上海市第七届、第八届教工运动会;多次组队参加上海市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
3.推动校工会指导下的群众文体协会建设。目前已经建立了羽毛球协会、乒乓球协会、徒步走协会、合唱协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这些文体协会已经发挥了作用,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徒步走活动都是在协会的积极参与下完成的,校工会为教职工的兴趣搭建的协会平台深受欢迎。
4.组织全校教职工为2013年4月四川雅安七级地震捐款。雅安地震牵动着所有人的心,校工会积极行动起来,会同校办、党委组织部、团委等部门举办了“大爱无疆.雅安坚强”建桥师生为四川雅安献爱心的捐款活动共为灾区捐款24.15万元。
5.为教职工送电影。在上级工会关于职工福利政策的指导下,我校工会积极为教职工福利扩大受益范围。在2017年年末,为全校教职工送上了即不限区域有可灵活使用的可全市影院观看的电影票,解决了集中组织观影无法统一的困难,又为教职工的假期增添了一项放松身心且可家人共享的愉快活动,这一举措得到了教职工的普遍好评
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工会工作质量
1.建立建全基层工会组织机构。我校基层工会组织机构健全,目前设13个基层分工会,分工会设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全校共有45名工会干部,在工会的“维护”、“教育”、“建设”和“服务”的职能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工会的作用。
2.加强工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教职工温暖之家。学校搬迁临港后,俱乐部比原来老校区的面积增加了1倍多,达320平米,设多功能室、咖啡吧、妈咪小屋、放松休息室。在上海市教育工会的资助下,学校工会俱乐部添置了新的音响、钢琴、咖啡机、冰箱、消毒柜、按摩椅。每天中午为教职工提供免费现磨咖啡、茶水等,为教职工提供了一个放松休闲的场所,深受广大教职工喜欢。
3.打造学习型工会干部队伍。
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工会基本理论、上级文件精神、操作方法等,走访兄弟高校工会取经。举办多次工会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工会干部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4.加强工会宣传工作。在网络信息迅猛变化的时代,网上网下结合及时宣传上级工会政策、各项活动,也是维护和服务教职工、取得教职工理解和支持的一项必要途径。开辟了宣传“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先进事迹专栏;布置了“教职工活动剪影”宣传橱窗;建立了上海建桥工会微信公众账号;维护好学校工会网站,为基层工会提供新闻投稿专栏,及时发布基层工会工作情况;及时在校工会新闻网站投送工会工作宣传稿件。
5.指导各学院建设职工小家,为各学院职工小家配置了乒乓球台和配套器材,个别学院还配置了部分音响及健身器材。商学院职工小家荣获上海市总工会优秀教工小家称号。
6.做好工会财务经费使用工作。校工会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在经费使用上,能够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顺利通过上海市教育工会经审委员会财务审核工作。
七、成绩和不足
6年来,学校工会取得了些许成绩,在广大教职工中有较高的认可度,也在上海民办高校有一定的辐射效应,学校工会在上海市教育工会每年的年终考评中连续6年获得优秀,3位工会干部分别荣获了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取得这些成绩,我们的体会有三方面,一是得益于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有力的领导。二是在学校董事会和行政民主意识充分,对工会高度信任,学校有着健康、和谐劳资关系的背景下完成的。三是有一支讲奉献、能力强、有较好群众基础和民主意识的工会干部的倾力付出。在此,我代表工会委员会上级工会、学校董事会、学校各级党政领导,向全校广大教职工、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在工会干部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各项政策的掌握,以及与民办高校工会工作相适应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在提升教代表参政议政和共谋学校的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在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提升教师师德师能方面做得远远不够。在远郊办学给教师打造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还不足。这也是我们全体工会干部努力的方向。为了学校工会的不断进步,恳请广大教职工继续帮助、监督。
今后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党对新形势下教代会、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新的要求。在本次大会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即将成立,面对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面对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我们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今后一段时期,我校工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当前学校正处于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深化期,处于全面建设全国一流民办高校的战略决胜期,学校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时间非常紧迫。今后五年,工会工作要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体现工会组织的先进性、政治性和群众性,在思想引领、民主管理、权益维护、民生服务、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彰显新作为。为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思想引领
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把带领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的重要任务,创新学习宣传方式方法。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领教工弘扬和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精神和雷锋精神,营造朗朗向上的生活和工作氛围。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拓宽渠道,积极组织各级工会干部的学习研讨活动,要求工会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为接下来的工作打下基础,提升工会干部的履职和服务能力。
二、深化教代会各项职权落实,进一步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召开好每一年“双代会”,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教代会职权的履行,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上海建桥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深入和持续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签订好每两年一次的《集体劳动合同》。完善提案办理、质量保障、落实反馈的渠道和机制。进一步拓宽学校听取基层意见的渠道,健全教职工合理诉求表达机制,继续做好“校长接待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的满意度,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及时关注和反映热点与呼声,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促进师德师能建设,提升教职工素质
协同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教工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竞赛等。做好各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校内“爱岗敬业、工匠精神”、“学生心中好老师”等先进典型脱颖而出的创先争优平台,营造崇尚优良师德师能、敬业奉献的浓厚氛围。
四、提升保障水平,切实服务远郊办学的实际需求
强化人文关怀,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将“筑魂工程”与“民心工程”相衔接,通过关心教工生涯发展、身体健康、婚恋家庭、子女上学等,不断满足教师的生存与生涯发展需求。继续做好“送健康、送温暖”系列工作。高度重视教职工体检工作,争取在原有健康体检项目基础上经费投入和检查项目继续增加。继续做好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及理赔工作;创新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继续做好教职工生日慰问、春节慰问以及“五必访”工作,打造温暖关爱工程。加大二级学院“教工小家”建设力度,组织评选优秀“教工小家”。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推动社团、协会广泛开展和繁荣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营造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加大工会工作的宣传力度,推进工会扁平化信息系统建设,让广大教职工充分感受学校的关爱。
五、加强女教职工工作,为女教职工成才发展提供更好的和服务
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女教工在学校发展中“建功立业”。进一步增加和完善“妈咪小屋”建设,为女教师提供完善的服务。做好女教授女干部联谊会工作。进一步创新、丰富有利于女教师身心健康的专题项目。
各位代表、同志们,今后几年将是我校全面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让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学校党委、市教育工会的正确领导、关心指导下,在校董事会、行政的大力支持下,真抓实干,奋勇争先,主动上手、主动作为,以更饱满的精神、更开阔的视野、更扎实的作风,努力工作,锐意进取,以本次大会为契机,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流民办高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谢谢!
刘 爱 香
各位代表:
我受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教代会第三届工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我校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按照有关规定,经审委员会对我校工会经费收支和财务工作进行了审查,审查结论如下:
一、校工会提交的2011至2017年的财务报表完全符合我校工会经费收支实际情况,反映的工会财务状况和结余资金是真实的、正确的。同意本届校工会的财务工作报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我校工会自2007年元月起,建立独立账户,配备工会财务人员,实行工会经费单独核算;完善了财务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把工会经费正确地用于开展教职工活动和为民办实事上。工会经费的收支账目清楚,账物、账证、账表相符。
2010年底,工会经费结余19.92万元,2011-2017年,工会会员会费收入25.10万元(每人每月缴纳会费5元),行政拨缴经费收入490万元,上级补助及其他收入45.09万元,合计580.11万元。 2011—2017年共上缴上级工会141.39万元,教职工疗休养、体检、购买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春节年货、生日、生育、生病、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等以及开展教职工各类活动等支出合计533.58万元,至2017年底,工会资金累计结余46.53万元。平均每年结余3.8万元,符合上述原则。
三、经审核,爱心基金经费主要用于教职工大病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补助,我校工会的爱心帮困基金收入和支出,完全符合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爱心帮困基金会》章程。2010年结余7.52万,2011年至2017年,行政爱心基金转入40万元,2016年全校教职工“一日捐”爱心捐赠款7.97万元,合计55.49万元;2011年至2017年支出53.88万元,截止2017年底,学校爱心基金结余1.61万元,倪捐爱心基金专项捐款39.15万元。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徐 皓 刚
各位代表:
我受本届教代会提案工作组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提案工作回顾
第二届教代会第三届工代会自2011年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共开展提案征集工作5次,提案总数为161件,其中一次会议23件,二次会议25件,三次会议50件,四次会议29件,五次会议34件。针对每一份提案,提案工作小组都认真进行了分析、处理,并得到了分管校领导、主办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反馈,做到了“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
这些提案中,一些提案为学校科学决策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一些提案已经得到实现,一些提案则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及生活。比如:关于整合学校各类管理系统的提案,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学校已经具备较为统一的信息门户,一大批新的系统陆续上线,信息化利用水平空前提高,大大方便了工作;还有在改善教职工节日福利待遇方面,大家的体检费用稳中有升,落实了以生日蛋糕券、中秋月饼和春节礼物为基本的福利菜单,疗休养与大病补贴普惠至每一位教职工。大家所关心的“双限房”政策也圆满的落地,不少教职工已经搬进了装修一新的“新房”。根据教职工的提议,儿童活动室建成了,每年“六一”的亲子活动给教职工子女带来了欢乐,入托入幼问题也一定程度的得到了解决。在学校管理方面,校级领导班子与各学院定期联系更加紧密了,除了建立了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的制度,还定期举行校长接待日,为教职工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学校董事会也把邀请师生代表列席会议作为常规动作。今年,还推出了深入基层“大调研”活动。提案不仅解决了教职工的实际问题,也帮助学校改变了面貌,比如新校区的建设中,就有不少方案采纳了教职工的提议;校名英文缩写的提案进入了董事会议题,如今SJQU已经成为学校的形象符号;另外,学校的后勤服务水平也在不断改进,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总的来看,在每年的提案中,都有关于学校教学管理、运行等方面的内容,这体现出教代表们的建桥主人翁精神,也说明了广大教职工把学校的发展放在了重要的位置;另外还有一大部分的内容是关于教职工福利待遇的,这充分体现了我们的教代表在权益保障方面也是相当的重视。提案的总处理率达到100%,满意和基本满意占93.1%。这些都是不错的成绩。我们相信,这些提案,在建桥学院的发展史上,都会留下重要的印记。
当然,教代会提案质量工作还有提升空间。我们希望各位教职工代表继续报以“不忘初心,不负众望”的使命感,在攥写提案时,要多收集所代表的教职工群体的意见,把他们的心声传递上来,要多开展调研,多分析,多提解决方案,而不是寥寥几句、闭门造车,更不能抒发个人意见。我们也希望提案受理部门以更认真负责的态度面对提案人所提出的各条问题,不能避重就轻、以一盖面、敷衍了事,对于那些当时不能解决,或者已有方案但暂未解决到位的问题,要经常“回头看”。我们还希望学校领导班子能更加关心和重视提案工作,使提案工作常态化,让其真正发挥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主导学校发展,提供意见建议的主渠道。我们也将会完善提案办理、质量保障、落实反馈的渠道和机制,继续为大家做好服务。
今年年初,我们对这五届教代会的提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评选出了十佳优秀提案,并决定给予奖励,以更好地激励教代表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这十件优秀的提案的获得者分别是:王苇、宋艳华、曹艳萍、徐方勤、陈莲君、李雷、沈伊鹂、徐皓刚、贾存忠、黄晓星。在此向他们表示祝贺!
回想第一届教代会期间总共只有三十多件提案,这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伴随着建桥的快速发展期,已成为“卓越建桥”的重要篇章。本届提案工作组的各位同事,特别是周荣玲同志、万庆华同志在之前的历次大会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我谨代表本次提案工作组向他们致以衷心的谢意。在办案过程中,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图书馆等部门,积极热情的对待代表们的提案,认真负责的给与了答复、落实,在此,我也代表提案工作组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本次提案征集情况
为做好提案工作,提高“双代会”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加强我校民主管理的内涵建设,2017年11月,筹备工作小组组织了新一届“双代会”代表培训,其中就有提案工作方面的内容,代表们对怎样履行好教代表的职责和提案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本次“双代会”截至目前,共征集到提案37件,提案内涵和质量有很大提高。但是人均提案仍不到1个,与代表总人数不相称。
这37个提案中,后勤服务相关7件,内容主要是关于班车路线、临时住宿、楼内防滑等;教学安排相关的有5件,主要针对教学工作量、课程安排、课程设置、成绩填报等;福利待遇相关的有4件,主要涉及工龄工资、社保、公积金、意外保险等;学校管理相关的有5件,主要涉及档案管理、物资申购、行政能力、标准化等;校园文化相关的有5件,主要提议配备制服工装、开辟活动场所、办公环境、加强校园内的活动宣传等;与学生学习相关的有5件,皆是关心学生的早晚自习、考研能力和英语水平;人事管理相关的有3件,主要是指岗位编制、工作量和考勤;信息化相关的有3件,主要关心系统权限同步分配、电子考勤和基本的计算机使用维护技能。
提案工作小组将上述提案进一步整理后,将陆续交给相关校领导及职能部门处理,力争做到所有提案件件有回复,使所有合理化建议均能得到重视和落实。此外,我们将继续根据提案质量、提案处理结果或成效,启动开展第二轮优秀提案评选,予以适当奖励,以更好地调动代表们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草案)
一、正式代表有表决权。
二、大会表决采取举手方式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工资结构调整方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代表在大会的每次表决中,对“赞成”、“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只能行使一次权利。
三、代表对所需表决的议题,可以在大会表决前充分发表意见。
四、大会每次表决均按“赞成”、“反对”、“弃权”三类统计表决结果,表决结果由大会工作人员统计,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
五、大会表决以获超过应到代表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六、大会表决时,代表不能走动。
七、本办法经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海市教育工会的基层组织。校工会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校工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校工会尊重、支持学校行政依法执行管理权力,动员和团结教职工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把发展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
第四条校工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部门工会同时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
第二章校工会的职能与任务
第五条校工会的基本职能与任务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校党委及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与考核。
(二)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主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促进学校办学不断上水平,争创民办一流学校。
(三) 师德师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教学、管理竞赛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文化素质;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做好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四)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或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履行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承担教代会的筹备、召开和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五)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商制度,会同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审议劳动合同文本,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六) 关心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组织好教职工的休养、体检、保险等集体福利工作;坚持实施教职工“送温暖工程”,开展生病、生育、丧事、献血、突发事等“五必访”活动。
(七) 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类教工文体社团,办好工会俱乐部,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教职工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八)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和“爱心基金”,并管理好工会的财产与设施。定期向工会干部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九)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按期召开全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筹备与组织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培训各级工会干部;做好工会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及新会员的入会、教育工作;开展两级“教工之家”建设活动。
第三章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校工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机构是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工代会)。工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教代会结合召开)。其职权是:
(一) 选举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或增选、补选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 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 讨论并决定校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工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为3~5年,可连选连任。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为校工会会员;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中发挥较好作用,为人师表;
(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中有一定的威信,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
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
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人表为会员的10%至6%;
第九条 工会会员代表选举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由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由其所在部门工会,按照校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代表条件和差额率,组织部门会员讨论推荐提出名单,报校工会平衡确认。
主名单,由代表所在单位的选举产生,报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批准,会员代表的选举由部门工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应当有部门工会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部门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条工会会员代表的补选。代表在任期内离开学校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时,应进行补选。因工作需要在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补选与否,视具体情况由校工会研究决定。
第四章工会组织
第十一条校工会每届任期为3~5年。任期届满,应如期换届选举。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工会批准,换届选举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二条校工会设委员7-15人。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差额率为10%。
工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针对全校会员提名,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汇总提名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工代会通过。
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后报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
第十三条校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或专职工会干部1人。校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和市教育工会批准。
第十四条校工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校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校工会主席的职权是:
(一) 定期召集和主持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校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重大问题;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保证其实施;
(二) 代表教职工参加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参与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 负责校教代会的筹备工作,担任教代会主席团的领导与组织工作,贯彻和实施教代会的决议;
(四) 领导和协调校工会副主席及全体委员的工作,校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副主席的作用,有权委托专职副主席行使上述职权;
(五)对外代表校工会联络和处理有关工作事项。
第十五条校工会设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工会经费收支、使用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会员代表的监督。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产生程序和方式与工会委员相同,设委员3人,任期3~5年。设主任1人,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的选举结果,与工会委员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五章部门工会组织
第十六条有会员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分工会委员会(以下称分工会)。会员不足25人的单位,经协商并报校工会批准,可由若干单位建立联合分工会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各分工会由所在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3~5年,期满改选。分工会选举前须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的同意,选举后报校工会批准方为有效。分工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可兼任),可设主席1人,委员应有各项工作的分工。
第十八条各分工会可以系、教研室、实验室、部处室等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并由本组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小组长。工会小组在部门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各分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组织、制度与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合格与先进“教工小家”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与组织活力。
第二十条合格与先进“教工小家”的考评内容由六方面构成:
(一) 素质教育:政治学习、师德建设和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等方面。
(二) 民主管理:建立制度、参与民主管理渠道和作用等方面。
(三) 文体活动:文艺、体育、积极参加全校活动等方面。
(四) 维护保障:反映呼声、排忧解难、帮困送暖和依法休假等方面。
(五) 自身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的职工活动场地、有活动计划安排、配备适合本部门职工活动的设备、经费使用规范。
(六) 特色工作。
第六章 工会干部
第二十一条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新《宪法》,与时俱进;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在会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了解工会知识,熟悉工会业务,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出色完成所分工任务;
(四)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五) 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会员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会员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七)联系群众,作风民主,自觉接受工会会员的批评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校工会委员空缺,应按民主程序增补。主席、副主席增补需校党委审核通过,主席增补人需报上海市教育工会审核通过;主席增补前可由副主席或委员代理主席职务,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四条工会干部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如有违反规定,损害职工或工会权益的,由本级工会或上级工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处分或予以罢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2018年4月8日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修订的内容已用“”标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高等学校教代会暂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
第三条教代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保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团结和动员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和谐与科学发展。
第四条教代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校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依法组织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各种途径增强教职工代表素质,提高教代会运行质量,做好领导与教职工群众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二章教代会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学校章程、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他学校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聘用聘任制实施方案、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考核与奖惩办法、生活福利制度、集体合同草案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向教代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的事项有: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校级重要奖项的评选情况;
接受监督的事项有: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社会保险金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年金等);
(四)选举民主管理专门小组成员;选举、罢免和评议董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
(五)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校长以及学校行政系统应当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尊重教代会的职权以及通过的决议,及时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中发挥较好作用,为人师表;
(三)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四)热心社会活动和群众工作,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十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教职工人数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代表名额以三十名为基数,教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五名;教代会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领导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学生等作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一条 选举教职工代表由校工会组织部门工会实施,选举以行政组织(若召开“两代会”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由教职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报校党委同意后将方案下达各选举单位。教职工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由其所在部门工会,按照校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代表条件和差额率,组织教职工讨论推荐(自荐、他荐或组织推荐)提出名单,报校工会平衡确认。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部门工会负责人主持,选举应当有部门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部门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当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科研为主,教师、科研人员代表(包括技术职称教辅人员)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人数不低于全体教职工代表的百分之三十;学校党、政、工、团的主要负责人应为教代会代表,但中、高层管理人员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提案和议案,参加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教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四) 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受到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学校工会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五)因履职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与履职能力。
(二)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和执行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向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五)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六条 教代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教职工的资格审查工作。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向教代会报告。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离职、退休或解除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办理上述手续之日起自行终止,原选举部门应进行补选。因工作需要在校内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新单位代表,受新单位教职工的监督,由此而造成原选举部门代表缺额,补选与否,视具体情况由校工会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因故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代表职责的,选举部门可以提出撤免建议。撤免应当经部门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对违法犯罪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违法违纪受到严重处罚处分的教职工代表,应当由选举部门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推选团长1名,主持代表团活动。
第四章组织制度与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教代会应当按时换届,因故需要延期换届的,应当向教职工代表说明,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重大问题由学校、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教代会。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一条教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的职责是:
(一)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各项问题;
(二)听取、审议各代表团、专门工作小组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三)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及决议草案等。
主席团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由担任本届教职工代表的学校党委、行政、工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五十。主席团成员由校工会提出建议名单,报请校党委同意后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设立秘书、提案、会务等民主管理专门小组,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民主管理专项活动,办理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负责人由教职工代表担任。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的议题和议程由学校党委、行政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一般由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两部分组成。
预备会议主要任务是报告大会筹备工作,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通过大会的议题、议程,决议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报告、组织审议、表决选举、形成决议等。
第二十五条教代会表决和选举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须获得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教代会表决和选举的事项应当在大会闭会后一周内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第二十六条提交教代会大会审议和审议表决的书面材料,应当在大会召开的七日前送交教职工代表。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并汇总和整理讨论的意见、建议,向大会主席团进行反馈。
第二十七条教代会在会议和闭会期间可以征集提案。提案应当至少由一名教职工代表提出,两名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或者由十名以上教职工代表联名提出,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查立案。提案的征集、立案、处理、落实、检查等情况应当向教代会报告,接受教职工代表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除规定应当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对需要及时处理的重要事项,学校可以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确认。
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团团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负责人、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及部门工会主席)参加。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行教代会与工代会两会合一的原则,届期统一,均为3~5年;代表合一;同时开会。各部门工会主席应与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可以是不同人员,也可以人员合一。
第五章工作机构
第三十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教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培训等活动;
(二)参与并负责教代会筹备工作。提出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三)提出教代会主席团、民主管理专门小组人选、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同意;
(四)承担教代会会务工作。协助做好教代会文件的准备工作;组织代表讨论,汇总整理讨论审议意见,协助大会主席团处理有关事项;
(五)完成教代会教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教职工传达大会精神,动员教职工执行教代会决议,督促决议的落实和提案的办理;
(二)召集教代会联席会议、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民主管理专门小组、教职工代表开展巡视、检查等活动;
(三)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
(四)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二条 召开教代会,工会应当提前十天向上一级工会提出书面报告。在教代会闭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再次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备案。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2018年4月8日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订的内容已用“”标出。
2018年4月
(草案)
为进一步规范工资结构,真实反映目前学校的薪酬水平,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能上能下、多劳多得、薪随岗走的工资改革策略,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校龄津贴
二、项目说明
1.基本工资:
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原基本工资-新岗位工资标准)×80%
2.岗位工资:
(1)新岗位工资标准
正处、院长、书记、正高职称人员岗位工资标准:3000元/月
副处、副院长、副书记、副高职称人员岗位工资标准:2000元/月
中级职称人员岗位工资标准:1000元/月
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岗位工资标准:500元/月
(2)原各类津贴,如:保留工资、辅导员津贴、科研津贴、职务津贴(系主任津贴、副系主任津贴、实验室主任津贴等)、党务津贴、导师带教津贴、科研秘书津贴等也均放入岗位工资。
(3)岗位工资按标准从原“基本工资”项中提取相应金额,放入“岗位工资”项下,岗位工资标准按“就高”原则实行。原各种津贴可以累加。岗位发生变化时,岗位工资和津贴也相应调整。
3.绩效工资:
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原临港津贴、(原基本工资额-新岗位工资标准)×20%、原博士津贴、原第13个月工资额
(1)原临港津贴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将人员分为三类进行核算,并以2017年出勤天数为参考,核算相应出勤天数,计入到全年12个月中。
人员类别 | 行政坐班人员
| 教师非坐班人员 |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 |
每月天数 | 16.7天(按全年40周每周5天分摊到12个月中)
| 13.4天(按全年40周每周4天分摊到12个月中) | 16.7天(按全年40周每周5天分摊到12个月中) |
每月应发金额 | 1336元
| 1072元 | 1336元 |
该项目的金额按80元/天计,按月发放。寒暑假期间,该项目金额正常发放。临港饭贴参照原办法执行(按照打卡出勤天数发放饭贴,计入校园卡)。班车扣减参照原办法执行。
(2)(原基本工资额-岗位工资)×20%,该部分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原临港津贴、(原基本工资额-岗位工资)×20%,以上二项项目根据上年度的考核结果发放,发放的标准是:考核合格以上可以全发;考核基本合格减半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
(3)原第13个月工资额
原第13个月工资额根据当年的考核结果,在每年年终按一次性发放。发放的标准是:考核合格以上可以全发;考核基本合格减半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
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扣减的部分,年终返还给所在的学院和职能部门,可以根据考核结果由所在部门合理分配,但不能返还给扣除者本人。
(4)原博士津贴
原博士津贴放入绩效工资,该部分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4.校龄津贴
项目保留,计算方法不变。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上海建桥学院第四次工代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9人、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三、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根据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差额率为10%,即正式候选人10人,选举9人,差额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差额率为25%,即正式候选人4人,选举3人,差额1人。
四、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自下而上,反复协商,推荐产生,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进行选举。
五、参加选举大会的正式代表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代表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六、选举大会设监票人6人,被提名为委员和经审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筹备组指定。
七、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八、选票上应盖有“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九、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对候选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
书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十、大会投票开始时,监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收回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再行选举,或者由大会主席团作出减少委员名额的建议,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十三、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按得票多少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本办法由上海建桥学院第四次工代会通过后实施。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燕,女,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上海人,1996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现任财务处会计。
马 振,男,回族,1971年4月出生,湖北人,1992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现任商学院院长助理。
王 慧,女,汉族,1983年11月出生,安徽人,200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讲师,现任体育教学部教师。
沈伊鹂,女,汉族,1984年2月出生,浙江人,200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现任机电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工会主席。
陈莲君,女,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浙江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
妙 鹏,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陕西人,2002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师,现任珠宝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工会主席。
夏 雨,女,汉族,1970年7月出生,四川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副教授,现任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校妇委会主任。
徐皓刚,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上海人,2006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育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校纪委委员,校工会委员。
徐 磊,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江苏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现任新闻传播学院秘书系主任。
潘秀玲,女,汉族,1956年11月出生,黑龙江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现任校工会副主席、退休党支部书记。
(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元元,女,汉族,1985年10月出生,安徽人,2011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主任、分工会主席。
吴国兵,男,1975年2月出生,浙江人,1994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资产管理处采购员。
钱 倩,女,汉族,1980年9月出生,上海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讲师,现任商学院会计系教师。
黄晓星,女,汉族,1978年4月出生,江西人,2007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学位,讲师,现任机关总支副书记、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校纪委委员。
(草案)
总监票人:宋艳华
监 票 人:杜 鹃、张 莉、蒋文君、谭湘蓉、翁国瑞
总计票人:王晨岑
计 票 人:俞海燕、潘明芸、周意芳、蒋玮荻、郏丹红、
高 祺、王丽佳、高 雅、马冯莉、白 杨
(共122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一代表组 商学院工会(19人) 组长:孙静媛
马 振(001)、王晨岑(002)、刘晓辉(003)、刘爱香(013)、孙静媛(004)、
李 翼(005)、沈依慧(006)、张迎春(007)、张润兴(008)、季史俊(009)、
周英芬(010)、郑祥展(055)、郑瑶琼(011)、俞海燕(012)、钱 倩(122)、
郭 薇(014)、常健聪(015)、梁海燕(016)、潘明芸(017)
第二代表组 机电学院工会(11人) 组长:沈伊鹂
刘立华(018)、吴庆彪(019)、吴国政(020)、沈伊鹂(021)、张 莉(022)、
陈志澜(023)、陈 诚(024)、周健儿(043)、喻 玲(026)、楼纪国(027)、
魏苏宁(028)
第三代表组 新闻传播学院工会(9人) 组长:贾存忠
白 皓(029)、冯修文(030)、江彦桥(031)、汤炯君(032)、陆佩耀(033)、
陈 莉(034)、贾存忠(035)、徐 磊(121)、鄢 霞(036)
第四代表组 艺术设计学院工会(10人) 组长:李元元
计 珺(037)、叶明伟(038)、朱文琪(039)、汤美娜(040)、孙 鹏(041)、
李元元(042)、周智明(044)、周意芳(045)、俞晓光(102)、葛洪波(046)
第五代表组 信息技术学院工会(11人) 组长:蒋玮荻
成长生(047)、朱丽娟(048)、杜 鹃(049)、谷 伟(050)、张娜娜(051)、
张 巍(101)、陈莲君(053)、武杰峰(054)、徐方勤(056)、矫桂娥(057)、
蒋玮荻(058)
第六代表组 外国语学院工会(15人) 组长:陈永明
王君兰(059)、王海燕(060)、朱光立(061)、朱瑞庭(062)、刘顺生(063)、
刘晓霓(064)、李 雷(065)、杨大亮(066)、杨 瑛(067)、陈永明(068)、
陈银春(069)、徐 伟(070)、章 虹(071)、董显洋(072)、谭湘蓉(073)
第七代表组 职业技术学院工会(8人) 组长:陆鼎一
王加宁(074)、王丽娟(075)、刘欣欣(076)、杨 洋(077)、张晓寅(078)、
陆鼎一(079)、夏 雨(025)、焦庆堂(080)
第八代表组 珠宝学院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工会(9人) 组长:妙鹏、蒋文君
王 慧(086)、朱 玉(081)、杨天畅(082)、宋艳华(087)、妙 鹏(083)、
赵靖娜(084)、荆筱槐(088)、袁 江(085)、蒋文君(089)
第九代表组 机关第一工会(8人) 组长:徐皓刚
丁智华(090)、王邦永(091)、阮 鹏(092)、肖 蕾(093)、周宇华(094)、
徐皓刚(095)、桑 正(096)、戚旭东(097)
第十代表组 机关第二工会(7人) 组长:窦红霞
江 萍(098)、张 宁(099)、张维生(100)、陈 伟(052)、黄晓星(103)、
梁月泉(104)、窦红霞(105)
第十一代表组 机关第三工会(8人) 组长:郭新华
朱伟民(106)、朱 剑(107)、孙福良(108)、吴国兵(109)、何晓伟(110)、
张业盛(111)、周荣玲(112)、郭新华(113)
第十二代表组 机关第四工会(7人) 组长:黄佳韵
丁 燕(114)、毛金兰(115)、翁国瑞(116)、黄佳韵(117)、曹育南(118)、
韩敏明(119)、潘秀玲(120)
发布时间: 2018-04-21 浏览次数: 1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