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2018年上海教职工暑期疗休休养工作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教职工2018年暑期疗休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2016年8月31日以前未享受过疗休养补贴的教职工。
二、补贴标准
根据学校教职工疗休养补贴政策,在职教职工疗休养费为:二年一次,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民币。
三、休养地点及相关费用(为补贴前价格)
1.新疆天山天池、吐鲁番、可可托海、东方瑞士喀纳斯双卧12日游(附件1);
2.越国古都诸暨四天三晚休闲游(附件2);
3. 千年历史古城湖州长兴休闲三日游(附件3)。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25日截止,6月25日前各分工会主席发送电子名单报校工会潘秀玲邮箱。
五、疗休养方式:
1.校工会组团:符合休养条件的教职工自愿报名参加校工会提供的疗休养线路。
2.分工会自行组团疗休养:疗休养地点及组团情况6月25日前报校工会。
要求:
(1)必须有一名团员担任团长,负责分工会疗休养团所有事物。
(2)疗休养组团人数需达10人以上。
(3)必须与正规旅行社签订疗休养出团合同,合同原件及名单上报校工会审核。
(4)返回后,团长至少上报一张出团集体照片和报道稿一篇给校工会备案,报销以此据。
3.个人自行疗休养: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上教职工视身体健康情况,可以自行选择疗休养地点,但需报名列入计划。个人自行疗休养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前,由各分工会统计统一报校工会审核。
六、特别说明
1.每条线路报名人数不足最少成团人数时,则与其它线路合并成团;
2.疗休养地范围仅限国内一地;
3.出境旅游不属于疗休养范围,不予报销。
4.注意事项:团队或个人疗休养报销须有正规发票,发票不合规一律不能报销。
发票内容为“教职工疗休养”。
发票抬头:上海建桥学院,纳税人识别号:52310000425700053X
附件1-新疆12天【新疆天山天池、吐鲁番、可可托海、东方瑞士喀纳斯双卧12日游】.doc
附件2-越国古都诸暨四天三晚休闲游.doc
附件3-千年历史古城湖州长兴休闲三日游.doc
分工会疗休养统计汇总.xlsx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