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沪建桥院工〔2019〕14号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分工会、相关部门: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实施细则》经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完善规范工会财务工作,切实做到用好工会经费,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会经费及会员经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2.用于组织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3.用于工会干部的培训。

4.用于“教工之家”“教工小家”的设备添置。

5.用于工会会员的考察活动、评优教职工和特殊贡献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医疗保障及福利。

6.用于补助特殊困难会员及探望、慰问会员。

7.用于校工会办公费用和其它支出。

8.用于按规定上交上级工会的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使用标准(部分)

1.文体活动:

1)教职工运动会:

集体总分奖金:第一名1000-3000

第二名800-2000

第三名500-1000

个人竞赛奖金: 第一名400

             第二名300

             第三名200

             第四名至第八名100元  

趣味运动项目奖:第一名400

             第二名300

             第三名200

             第四名至第八名100

组织、裁判奖:150-300/

2)校教职工乒乓球团体赛(乒乓球协会承办):

第一名500

第二名400

第三名300

第四名至第八名200

鼓励奖若干100

纪念品:30/

3)校教职工羽毛球团体赛(羽毛球协会承办):

第一名500

第二名400

第三名300

第四名至第八名200

鼓励奖若干100

纪念品:30/

4)校教职工徒步走(徒步走协会承办):

纪念品:30/

组织奖100/

5)校合唱协会合唱团代表学校演出及排练:

误餐补助15-30/次(按照实际餐费发票报销)

6)春节联欢会:

集体奖500-1000

    现场抽奖纪念品50-500

    组织奖100

7)参加校外各类比赛活动:工作日补助午餐费,周末每天补助100元,车贴按照实际费用发票补贴。

比赛获奖奖励办法:按照1:0.5的奖励原则配套奖励获奖人员。

8)各类活动所需服装费标准:依据沪工总财(201896号《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执行。

9)观影活动:春节发放电影票每人4-6张,140-200元。

2.其他活动

1)传统节日慰问品:

春节360/每人,端午节150/人,中秋节150/人。

2)会员生日:每人每年生日发放8张生日蛋糕券(30/张)。

3)生育慰问金:500元(实物慰问,凭票报销)。

4)生病住院慰问金:

一般疾病住院500,需提供相应住院、诊断等医疗资料。

大病住院慰问,由爱心基金支出。需提供相应住院、诊断等

医疗资料。

5)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慰问金,500元。

6)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召开座谈会欢送,并可发不超过500元纪念品。

3.困难职工帮扶

困难职工帮扶,由爱心基金支出。

4.送温暖

1)冬送温暖、夏送清凉 150/人,慰问寒暑假一线教职工及军训辅导员。

2)义务献血优秀个人:1000元奖金,300元营养品。另组织相关休养活动。

5.其他维权支出

1)三八妇女节每位女教工200/人纪念品。

2)六一儿童节慰问品50-100/每位教职工12周岁以下子女。

3)退休教职工慰问(由校行政支付)

春节150元慰问品/人;

重阳节150元慰问品/人;

重阳节返校活动人员聚餐1000×15=15000元。

4)校工会委员离开委员岗位:500元纪念品。

5)补充职工医疗保险,第一、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互助保障计划,男125/年人,女140/年人(由校行政支付);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上海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300/年人(由校行政支付)。第二、商业医疗保险(新华保险)260-480/年人(由行政、工会、个人三方共同支付)

6.评优评先奖励:

1)上海市劳动模范:校工会按照上海市发放标准1:1配套春节发放。

2)三八红旗手(教育系统、学校)1000元(800元奖金,200元纪念品)。

3)三八红旗集体(教育系统、学校)1200元奖金。

4)巾帼建功标兵:1000元(800元奖金,200元纪念品)。

5)巾帼文明岗集体:1200元奖金。

6)教育系统教育先锋号集体:1200元奖金。

7)上海建桥学院《心中好老师》:价值1000元金质奖牌。

8)上海建桥学院《匠心典范》:价值1000元金质奖牌。

9)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文明佳侣:1000元奖金(800元奖金,200元纪念品)。

10)优秀工会工作者(教育系统、学校):1000元(800元奖金、200元纪念品)。

1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教育系统、学校):500元奖金。

12)教代会最佳优秀提案(教育系统、学校)400元纪念品。

13)其它未列入的评优项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或比照相似类项目进行。

7.工会培训: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专家讲座2000/次,专家车资补助200/次,培训资料100/人,误餐费30元。

8.其它未列入的项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或比照相似类项目进行。

三、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发布时间: 2019-10-11 浏览次数: 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