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召开“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大会

616日上午930,在珠宝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我校“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购精神传达大会,由我校“限价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限价房的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和解读。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夏雨主持,校工会副主席潘秀玲、人事处副处长黄晓星、财务处副处长丁燕、法务办丁智华、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助理闾邱凤仙及人事处和校工会干事、有申购 “限价房” 意向的教职工近百人出席了会议。




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夏雨表示,本次申购大会要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完全领会吃透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确保每位老师知晓政策,工作人员解读政策全覆盖;确保符合条件并有意愿购买限价房的老师都能申报限价房。

校工会副主席潘秀玲首先传达了关于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潘老师对《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清单单位条件、申请对象条件、优先申购对象、供应流程、房源位置中的学区划分、后期管理等进行了解读,并对限价房的申购时间节点和个人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进行了强调说明。

夏雨副书记强调,文件中指出个人或单位为他人申购限价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相应管理单位将记录不良信用记录,且取消所涉单位“限价房”供应清单内单位资格。希望各位老师在申报材料时一定要真实有效,否则会影响其他老师。

人事处副处长黄晓星老师和程晨老师分别对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积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解说,人事处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协助符合购买“限价房”条件的老师做好合同续签工作,给大家吃了定心丸。程晨老师就居住证积分的问题向大家做了详细解说。分别从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但未申请过积分、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但积分过期、居住证需要修改单位信息、居住证过期、居住证未办理等几个不同情况分别做了说明,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财务处副处长丁燕老师对个税、社保等相关事宜做出了说明。丁老师表示所有预申报的老师2019年度单位税务申报截图已由财务打印完成,老师们到工会提交材料的时候补签字即可。社保材料的取得可以直接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查询并申请打印。

后勤服务公司经理助理闾邱凤仙老师讲解了“购房确认函”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并表示如果老师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窗口电话682896928069进行咨询。

法务办公室丁智华律师从法律角度强调了关于申购限价房过程中个人承诺书及单位承诺书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议最后,自由提问交流环节,老师们分别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并得到了一一解答。


撰稿:校工会 刘程颖

审稿:潘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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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限价房申购大会材料.rar

发布时间: 2020-06-18 浏览次数: 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