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激励带动广大女性岗位建功、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不懈奋斗,根据市妇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人社奖〔2018〕19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和沪教妇 〔2018〕6号《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和校妇女工作委员会将围绕“巾帼新作为 建功新时代”主题,在全校开展2017-2018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在学校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
(二)表彰名额
1.上海市三八红旗手34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9个。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00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40个。
3.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不超过15名,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集体不超过3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18年6月30日,三八红旗手在校工作三年(含)以上,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践中锐意进取、奋力拼搏、艰苦创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
4. 学校和教育系统评选,近两年已获得该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5.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教育系统及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突出者。近两年已获得全国荣誉或市级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5.学校和教育系统评选,近两年已获得该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
6.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需曾获得其他全国荣誉或市级荣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认真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确保评选公平、公开、公正。
1.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由所在工会组织民主推荐。
2.各分工会可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学校三八红旗手共1名(商学院分工会和外国语分工会可推荐校三八红旗手不超过2名)、可推荐三八红旗集体1个。报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机关报机关总支批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校工会。
3.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妇委会评审产生校三八红旗手和校三八红旗集体,经学校党委会审核通过,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
4.学校工会和妇委会将组成审核评审组,评选产生上海市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候选人1名,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名,经学校党委会审核通过,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日,报市教育系统妇委会。
5.加强诚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二)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和工作进度。
1.各部门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按要求填写、报送各类审批表:
11月7日前各部门将推荐各奖项相关纸质材料交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请发校工会邮箱)。《审批表》的各项内容都要详实填报,没有的填写“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3.重点倾斜基层一线,突出代表性、典型性和导向性。
三八红旗手部处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40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30%,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5%,以点带面,以评选带动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培育工作,激励学校广大女性岗位成才、岗位奉献。
4.精心挖掘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
部门工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荐评选活动。要坚持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以师德师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
四、奖励办法
2019年“三八”节期间,对获奖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1.由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表彰,授予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2.由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授予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和奖牌。
3.由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授予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并颁发证书。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