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忠职敬业、极致求精、专注持恒等。在庆祝学校成立20周年之际,树立优秀典范,弘扬宣传工匠精神,营造学校“三全育人”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我校持续、创新发展,现举办第二届“匠心典范”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选资格
2015年8月31日前进校,在本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有示范、引领作用,满足以下条件1项或以上者,皆可报名参选。
1.教学效果突出。更加突出精细、精准等标准,突出守正创新、专注持恒等课程改革与设计。
2.科研成果突出(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具备较强的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长期与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引入横向课题,并顺利结题。能让学生实际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更佳。
(2)注重创新研究。结合自己的专业,开展创新研究,在校期间成功申请到某项专利或获得某项版权者。
3.实践动手能力精尖。
(1)教师本人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
(2)长期组织开展优质对外服务项目,并让学生参与项目研发及生产制作过程,产品质量高;
(3)长期指导学生参加服务学习或创新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通过自己的创新,为学校节约成本、人才培养等解决实际问题,并有良好效果。
二、获奖名额
全校共5-8名。
三、组织评选
1. 成立评选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江彦桥
副组长:夏雨
组员:张宁、潘秀玲、桑正、各分党委(总支)书记
2.各分工会学院推选。推选名额不限,2020年11月21日之前申报,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以内文字材料(其他作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3. 评选委员会通过材料推选出5-8人。2020年12月4日之前。
四、表彰宣传
2021年教师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奖牌,并通过文字、视频宣传报道。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宣传部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学院部门:
姓名 |
| 性别 |
| 工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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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岗位 |
| 学历/职称 |
| 进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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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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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领导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学校评审委员会意见:
组长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请于2020年11月21日之前提交本推荐表,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