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建桥院工〔2020〕16号
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的通知


各分工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忠职敬业、极致求精、专注持恒等。在庆祝学校成立20周年之际,树立优秀典范,弘扬宣传工匠精神,营造学校“三全育人”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我校持续、创新发展,现举办第二届“匠心典范”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参选资格

2015831日前进校,在本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有示范、引领作用,满足以下条件1项或以上者,皆可报名参选。

1.教学效果突出。更加突出精细、精准等标准,突出守正创新、专注持恒等课程改革与设计。

2.科研成果突出(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具备较强的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长期与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引入横向课题,并顺利结题。能让学生实际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更佳。

2)注重创新研究。结合自己的专业,开展创新研究,在校期间成功申请到某项专利或获得某项版权者。

3.实践动手能力精尖。

1)教师本人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

2)长期组织开展优质对外服务项目,并让学生参与项目研发及生产制作过程,产品质量高;

3)长期指导学生参加服务学习或创新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通过自己的创新,为学校节约成本、人才培养等解决实际问题,并有良好效果。

二、获奖名额

全校共5-8名。

三、组织评选

1. 成立评选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江彦桥

副组长:夏雨

组员:张宁、潘秀玲、桑正、各分党委(总支)书记

2.各分工会学院推选。推选名额不限,20201121日之前申报,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以内文字材料(其他作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3. 评选委员会通过材料推选出5-8人。2020124日之前。

四、表彰宣传

2021年教师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奖牌,并通过文字、视频宣传报道。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宣传部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1027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学院部门:


姓名


性别


工号


联系电话


出生

年月


岗位


学历/职称


进校时间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另附)

























分工会意见:






分工会主席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领导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意见:


组长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于20201121日之前提交本推荐表,逾期视为放弃。



发布时间: 2020-11-18 浏览次数: 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