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建桥院工〔2021〕17号
关于集中征集第三届教代会第四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组:

我校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12月底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党委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推进教代会、学代会提案建议工作常态化的通知》,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教代会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范围

1.关于深入推进学校“十四五”期间各项建设、改革、发展、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2. 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提案;

3.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潜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提案;

4. 关于学校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提案;

5. 关于“为师生办实事”和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提案:

6.关于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面工作的提案。

二、征集提案的基本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

3. 真实性: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

4. 可行性:在学校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所提建议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 规范性:提案撰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征集提案的基本要求

1.教代会代表应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情况准确。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相关部门可以直接协调处理和解决的事项;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直接反映的,仅为代表本人或他人及小范围群体解决单一具体困难的问题;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3.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三部分。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

5.提案经学校工会审核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6.提案人应认真填写《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四届工代会提案表》,内容不得过于简略。

7.各代表团提案、建议收集汇总后,经代表团长、教代表组长审核后发电子版给校工会,同时交有提案人、附议人签字的纸质版表格。

8. 请各代表团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要充分发挥每位教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作用,积极反应群众的建言建议。每个代表团至少上交一篇以上提案。

9.教代表承担着全体教职工的信任和委托。原则上,撰写和提交提案是每一位教代表认真履职的体现,各代表团负责人要广泛发动和指导,并对长期未有提案提出的教代表进行关心,确保本代表组提案的数量和质量。

四、提案提交时间

提案建议工作常态化后,提案提出时间为全年,但集中征集时间为每次教代会前,各代表组请于即日起开始动员撰写提案,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12月中旬教代会召开之前。

五、优秀提案的评选

优秀提案将在本届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上给予表彰。

优秀提案的评选条件:

1. 提案内容充实,经过较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能提出问题,又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设想,为学校领导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2. 被采纳后,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教职工好评;

3. 提案一事一议,主题明确,合理合规,措施可行。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四届工代会提案表



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五届工代会秘书处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代章)

20211011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第三届教代会第四届工代会

第五次会议

提 案 人


部    门


工    号


手    机


附 议 人

(至少2正式代表

提出时间

年    月    日

案    名


案 由(可附页):


建议与措施(可附页):


审核意见

1. 立案  

2. 退回重提

 □3. 意见、建议,转           处理              

/直接答复提案人。

提案工作小组负责人:


交办时间:        年     月     日

领导批示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              

牵头负责实施,请于       年     月

日前办结并答复。


校领导:


交办时间: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名:                   (承办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承办人联系方式


提案人对以上处理意见是否满意,请在以下栏内打√

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附言:



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  明:

  1. 应严格做到“一案一提”,即一张提案表内只能填报一个提案内容,不可以涉及多个事项;如有多个事项应分别提交提案。

  2. 附议人至少为2名正式代表;提案应当具有操作性并附建议与措施,不可过于简略;

  3. 表格由部门教代表组长汇总收集,应同时附交电子表;

  4. 表格应正反双面打印



发布时间: 2021-10-11 浏览次数: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