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党总支:
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教育学院分工会补选郑楠同志为分工会委员,并选举其为分工会主席的请示。
胡毓婷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院分工会主席。
特此批复!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