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改善并提高广大教职工抵御医疗风险的条件和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根据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为了减轻教职工重病大病导致的经济负担,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继续选择B方案(480元),具体如下:
1.承保单位: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参保条件:
(1)我校在岗在会缴纳社保的教职工;
(2)65周岁以下(1958年4月1日后出生)我校在岗在会特殊劳动关系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教职工。
3.参保原则:符合参保人员条件之一的个人自愿报名。
4.参保费:480元/人(详情见附件方案B)。由学校行政和教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学校行政支付240元/人,个人支付240元/人。
5.保障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6.报名方式:将通过问卷星报名,由各分工会主席转发给教职工填写,报名截止时间见问卷星,逾期未填写问卷将默认为不参保。问卷星截止后,将在24小时内与未填写问卷和不参保的教职工再次确认。
本方案大大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能进一步减轻教职工门急诊和住院的经济负担,缓解教职工就医压力。这是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领导关心教师身心健康、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一项温暖工程、民生工程。事关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知晓并及时自愿参保。
附件:2023年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新华保险)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2023年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新华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