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建桥院工〔2023〕11号
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好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守“四个相统一”,切实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即日起开展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本活动坚持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评选出心中“德高、学高、艺高”的优秀典型,以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师德师风内涵建设,为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贡献力量。方案如下: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彦桥

副组长:夏  雨

组  员:张  宁、潘秀玲、桑  正、黄晓星、高  雅、

各分党委(总支)书记

二、评选方式

通过学院推荐、学生投票的方式,由学生选出他们心中的好老师。

三、获奖名额

1.专业课教师不超过12名:商学院2名;机电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珠宝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1名。

2.公共基础课教师不超过4名:思政、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人文艺术。

3.带班辅导员:全校不超过4名。

四、评选范围

202011日前进校的专职教师、参与教学活动的实验技术人员及辅导员。

五、基本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并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言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

2.关心、爱护学生,热心教育教学工作,在学生群体中有一定威望,深受学生的喜爱与信赖。

3.教学态度端正、备课认真充分、讲课具有吸引力、课后辅导答疑耐心细致;课堂教学把控能力强,专业知识广博,教学内容丰富、与时俱进;教学方式多样,善于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教学过程中与学生互动较好,教学效果佳。辅导员应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4.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无教学事故,无师德失范行为。

六、评选流程

1.学院推选候选人。各学院根据上述条件和学生评教、历年评优、学院评教、督导评教等情况推选候选人,并于2023519日之前提交推荐表(附件);并准备1分钟之内的候选人视频,作为学生投票参考依据,于523日前发送至校工会邮箱(19076@gench.edu.cn)。

1)公共基础课教师推荐名额共16名,其中:

思政类教师候选人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3人;

体育、高等数学、大学物理、人文艺术等教师候选人由教育(通识)学院推荐6人;

大学英语教师候选人由外国语学院推荐5人;

计算机应用基础候选人由信息技术学院推荐2人。

2)本学院专业课教师46名:商学院推选6人;机电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珠宝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推选4人。

3)带班辅导员:各学院根据条件最多推选1人。

2.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学校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意见,综合学校教务处、组织人事处、督导办等部门意见,确定最终入围名单。2023525日之前完成。

3.学生投票:学生分别从16名公共基础课教师中选择8名,从辅导员候选人中选择6名,从自己学院专业课教师中选择2名(商学院学生选择3名)。202365日前完成。

4.确定最终获奖名单:按照名额分配,原则上票数高的当选。2023615之前完成。

七、表彰宣传

2023年教师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好老师”奖牌,并通过文字、视频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好老师”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协同分团委认真组织评选。广泛宣传候选人事迹,发动学生积极参与。认真挖掘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尊师爱生、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切实把深受学生爱戴的“好老师”评选出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宣传部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3510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


学院


姓名


工号


性别


教师类别

公共基础课教师

专业课教师

带班辅导员

主讲课程


所带班级


联系电话


出生

年月


岗位


学历/职称


进校时间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另附)
























分工会意见:





盖章:         

分工会主席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书记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组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请见《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我心中的好老师”的通知》;

2.请于2023519日之前提交推荐表,523日前提交候选人视频,逾期视为放弃。


发布时间: 2023-05-10 浏览次数: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