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工〔2020〕18号
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工会财务审计的整改报告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市教育工会委托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926日对我校工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近日收到审计报告。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高度重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分析和研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部分已在2019年整改完成),现将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建桥学院工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该单位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建桥学院工会经审会认真履行经审监督职能,开展了对同级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

1.当年预算的编制符合《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预算编制整体应遵守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从预算执行结果看,预算支出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3.工会制定了工会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工会资产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运行基本有效;

4.财务管理方面基本符合工会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

5.日常经费使用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基本到位;

6.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进行定期盘点。

二、2018年经费审计反馈的问题说明和整改措施

审计报告反馈8个方面的问题,目前100%整改完成,其中7个问题2019年整改完成,具体如下表。校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序号

反馈的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预算科目偏差超过±10%,执行情况整体超支

建桥学院工会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数9.00万元,决算数13.86万元,预算偏差+54.00%;其他收入预算数0.30万元,决算数0.24万元,预算偏差-20.00%;维权支出预算数80.75万元,决算数95.49万元,预算偏差+18.25%;业务支出预算数12.30万元,决算数10.43万元,预算偏差-15.20%;其他支出预算数0.12万元,决算数0.05万元,预算偏差-58.33%。当年结余-5.53万元。上述预算偏差未见预算调整。

上述情况不符合《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的规定。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应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并严格执行预算,遇有特殊情况,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预算编制的审批程序报批。

整改措施:预算调整问题2019年认真整改,今后每年10月根据工会实际经费使用情况,调整工会经费预算安排。做到合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

2019年整改完成

2

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

经抽查发现,建桥学院工会存在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如:201812月记30号凭证,发放春节慰问品,在“维权支出-送温暖”核算,未在“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核算、201812月记14号凭证,支付生育慰问,“维权支出-送温暖”核算,未在“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核算。

上述情况不符合沪工总财【201896号文《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从“维权支出”科目调整至“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科目列支。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信息内容准确、清晰明了。

说明:沪工总财(201896号文20184月底出台,20185月教育工会培训各学校财务人员。我校工会为了年度内前后统一,2018年度仍然按原来的预算科目,没有进行调整。

整改措施:2019年开始调整,全部按照96号文件要求规范科目。

2019年整改完成

3

会费收取标准不合规

审计发现建桥学院工会收取会费时按固定金额收取,未按基本工资的5‰计算收取。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文件第四条中对于会费收入的定义,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会费。

说明:收取5元会费是在民办高效横向比较情况下确定的。校工会2019年、2020年多次讨论会费上调事宜。

整改措施:鉴于各未教师基本工资差异较大,为了便于操作,已决定自20205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收取10元会费。

20205月整改完成

4

慰问制度不健全

经抽查发现,建桥学院工会20184月记11号,慰问外语学院老师,2,000.00元、201812月记45号凭证,发放劳模慰问金3,000.00元,未制定相关制度标准。

上述情况不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根据工会的实际情况善慰问制度规定,统一明确慰问标准和方式,不得搞特殊化慰问

说明:外国语老师患癌症慰问2000元,是延续校工会以前的财务管理办法。发放上海市劳模3000元是按照上级奖励劳模学校配套的要求,也是延续校工会近年对这一项工的操作。

整改措施:20199月按照96号文修订我校《工会财务管理办法》《工会经费使用细则》《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予以整改并明确相关标准。

20199月整改完成

5

部分工会经费用于非本单位职工

经抽查发现,建桥学院工会于20181月和12月两次举办茶话会活动,并向参与活动的非本单位职工发放纪念品,分别计入了“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支出”和 “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

上述情况不符合《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的原则。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工会经费,控制工会经费支出。

说明:学校2015年搬迁临港后每年岁末举办一次区域相关单位茶话会,也是出于为教工服务、办实事的目的。

整改措施:2019年开始,“茶话会”发生的用餐、茶点、纪念品等费用,从学校行政经费支出。

2019年整改完成

6

伙食补助费超过标准

经抽查发现,20185月记9号凭证支付朗诵活动误餐费1223.00元,签到人员11名,每人每天约111.18元。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50元。全天活动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得发放现金。”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说明:本项支出为二级学院(珠宝学院)活动经费,用于2018年三八节诵读活动朗诵排练,珠宝学院11人参加,利用中午排练4天,每天中午统一用餐,共用餐44人次,人均28/次,报销时做报表不严谨,没有写清楚次数。

整改措施:严谨细致规范报销材料。

2019年整改完成

7

伙食补助发放现金

经抽查发现,201811月记21号凭证,现金发放改革开放40年合唱误餐费及其他奖项39,790.00元。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50元。全天活动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得发放现金。”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凭发票报销伙食补助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说明:2018年校教工合唱团排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合唱4个月,55人参加,每次中午1.5小时,一周排练1-2次,由于教师行政人员吃饭时间不一致,校工会发放误餐补贴30元现金用于自己购买餐食,没有统一购买并开发票。

整改措施:认真执行规定,此后各项活动误餐费都按照规定执行,没有发放现金情况出现。

2019年整改完成

8

生育慰问发放现金

经抽查发现,建桥学院工会个别生育慰问以现金形式发放,如20185月记8号凭证、201812月记27号凭证,现金发放生育慰问500元。

上述情况不符合《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头胎时,基层工会可以进行实物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

建议建桥学院工会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进行慰问,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说明:生育慰问现金500元是延续过去我校工会财务管理办法操作的。

整改措施:20199修订的《工会经费使用细则》对慰问条款进行了修正,对生育教职工皆实物慰问,没有再发生生育慰问现金的情况。

20199月整改完成

特此报告。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2069  

 

 


发布时间: 2020-06-10 浏览次数: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