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建桥院工〔2024〕6号
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匠精神”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我校教工立足工作岗位,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匠心素养和工匠品格,自觉提升育人能力和育人水平,不断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现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杨伟人

副组长:夏雨

组员:张宁、潘秀玲、黄晓星、朱霞、桑正、各分党委(总支)书记

二、参选条件

20178月31日前进校,在本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有示范、引领作用,满足以下条件1项或以上者,皆可报名参选。

1.教学效果突出。更加突出精细、精准等标准,突出守正创新、专注持恒等课程改革与设计。

2.科研成果突出(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具备较强的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长期与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引入横向课题,并顺利结题。能让学生实际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更佳。

2)注重创新研究。结合自己的专业,开展创新研究,在校期间成功申请到某项专利或获得某项版权者。

3.实践动手能力精尖。

1)教师本人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

2)长期组织开展优质对外服务项目,并让学生参与项目研发及生产制作过程,产品质量高;

3)长期指导学生参加服务学习或创新竞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4.通过自己的创新,为学校节约成本、人才培养等解决实际问题,并有良好效果。

5.荣获当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三等奖以上的男教师,不需参加评选,不占名额,由校评审领导小组直接评为上海建桥学院“匠心典范”荣誉(获上海市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女教师直接被评为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荣誉)。

三、推选名额获奖名额

1.推荐名额不限。

2.获奖名额:全校共3-8名。

四、申报时间:

1.各分工会于2024年420日之前推荐完毕,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以内文字材料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2. 评选领导小组于2024525日之前召开评审会议,最终通过选手答辩、评委投票评选出3-8名。

五、表彰宣传

20249月“教师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奖牌,并通过文字、视频宣传报道。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宣传部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323


 6号文附件.docx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第三届“匠心典范”推荐表

 

学院

 

姓名

 

工号

 

联系电话

 

出生

年月

 

岗位

 

学历/职称

 

进校时间

 

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另附)

 

 

 

 

 

 

 

 

 

 

 

 

 

 

 

 

 

 

 

 

 

 

 

 

 

学院(部门)意见:

 

 

学院(部门)盖章:

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日期:               

学校评审委员会意见:

 

组长签字(盖章):               

日期:               

注:请于2024420日之前提交本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给校工会,逾期视为放弃。

 


发布时间: 2024-07-11 浏览次数: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