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建桥院工〔2025〕4 号
关于继续做好我校教师“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是本市教育系统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与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会会员服务卡保障计划一起组成了多级多层医疗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工会为广大教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的实事项目。本保障计划可以减轻教职工门急诊和住院自费部分,对于身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进一步治疗减轻负担,缓解了患病教职工的经济压力。2025年,我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继续做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继续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在教育工会提供的A方案(260元)、B方案(480元)中,为加大职工的保障力度,我校选择B方案(480元)投保,具体方案如下:

1.承保单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参保条件

1)我校在岗在会缴纳社保的教职工;

2)65周岁以下(19604月1日后出生)在岗在会特殊劳动关系的教职工。

3.参保原则:自愿投保,务必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和不参保都需要签字确认)。参保后,个人自付240元/年,统一由工资中扣除学校行政配套每人240元/年,合计保费每人480/年。

4.保障时间:20254月1日-20263月31日。

5.申报时间: 即日起—3月20日15:00报名截止,报名表电子版由各分工会主席统一提交给校工会,纸质版原件留存在分工会备查,纸质版复印件盖章提交给校工会备案。

6.工作要求

本投保方案极大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能进一步减轻教职工门急诊和住院的经济负担,缓解教职工就医压力。这是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领导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一项温暖工程、民生工程。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做好通知宣传工作,确保人人知晓并及时自愿参保。

 

    上海建桥学院工会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处   

2025314   


 

附件1  2025年建桥学院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案.doc

附件2  2025新华保险职工自愿投保统计表.xlsx




发布时间: 2025-03-19 浏览次数: 10